·镇 民 政 办·
工作职责:
一、 组织协调全镇抗灾、救灾工作。核实上报灾情;接收、管理、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;组织、指导救灾捐赠;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。
二、 管理全镇城乡社会救济工作。指导、监督全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;负责全镇城乡社会困难户定期救济、临时补助及其他特殊救济对象的扶持工作。
三、 指导农村五保供养工作、农村贫困户的扶持和敬老院建设和管理工作。
四、 负责复员、退伍军人等接收安置工作和优待抚恤工作,承担镇“双拥办”日常工作。
五、 负责由镇直接管理的地名的命名、更名的审核和申报工作。
六、 负责殡葬管理工作,推进殡葬改革,指导、监督殡葬事业单位的日常管理。
七、 负责迁入我镇的移民安置和扶持工作,承担移民办日常工作。
负 责 人:李甫珍
联系电话:(0573)8477951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