·镇 残 疾 人 联 合 会·
工作职责:
一、 听取残疾人意见,反映残疾人需求,维护残疾人权益,为残疾人服务。
二、 团结、教育残疾人,遵守法律,履行应尽义务;发扬乐观进取精神,自尊、自信、自立、自强,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。
三、 弘扬人道主义,宣传残疾人事业,沟通政府、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,动员社会理解、尊重、关心、帮助残疾人。
四、 开展残疾人康复、教育、劳动就业、文化、体育、科研、用品用具供应、福利、社会服务、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,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,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。
五、 协助政府研究、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政策、规划和计划,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。
六、 承担政府对残疾人工作的日常工作,做好组织、协调和服务。
七、 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。
八、 承担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。
负 责 人:李甫珍
联系电话:(0573)84779516